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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班無效 僅判退未上課費用
作者: 記者蕭白雪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2年5月29日 上午2:42
賴姓女子替一對子女報名參加補習班上國立大學保證班,繳費後發現孩子學業未達應有水準,訴請返還學費。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,保證班的廣告文宣只是舉例說明,並非對所有學生保證,未達保證水準不能算詐欺,判補習班給付尚未上課的費用131萬元。
判決指出,賴女因某英文補習班廣告文宣中載明:「絕望的國、高中生如何在半年內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?」「吊車尾的高中生如何順利申請上政大?」「所有量身課程皆為保證班」等。賴女與補習班聯繫,陸續繳交數百萬補習費,讓2名分別讀高中、國中的子女補習。
不過賴女發現,兒子補習後,自然、英文科都退步,2名子女後來也只通過英檢初級,未能在1年內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測驗,提告請求返還學費。
補習班提出繳費證明單指出,補習項目只記載「中檢翻譯保證班」、「中檢寫作保證班」等,並備註「全民英檢中高級一階通過為止」,並未保證可在6個月內通過,也未保證她兒子可考上國立大學。
台北地院認為,補習班廣告文宣僅是舉例說明,並非對所有學生保證,補習班也確實有一對一教學搭配小班制教學。
由於後來賴女不讓子女再到補習班上課,法院判決補習班負責人應返還賴女先前預繳、但尚未上課的部分費用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保證班無效-僅判退未上課費用-18420074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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